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

(公平交易法 不實廣告 家電維修)
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 100047 號處分書


「被處分人於www.home-s000000.com.tw網站刊載「全○家電服務據點維修服務中心H000000日○全台提供H000000日○家電~日○冷氣,日○電視機、日○液晶電視、日○洗衣機、日○夢鄉系列冷氣機、日○電冰箱等家電的全台各站維修服務」,於www.t0000000-s000000.com.tw網站刊載「日○家電–日○冷氣–專業維修台中服務站提供日○電視、日○液晶電視、日○洗氣機、日○冰箱等家電的全台維修服務」,於www.t00000-H000000.com網站刊載「全台維修日○服務站」、「全○家電據點–日○服務站H000000」、「全台提供H000000日○維修服務站、全台日○服務站液晶電視維修、全台日○家電洗衣機服務站、日○冷氣機系列、日○冰箱系列等家電的全台維修服務站」等語,予人印象為系爭網站為日○冷氣家電品牌之直屬或相關服務站,雖被處分人表示案關網站www.home-s000000.com.twwww.t0000000-s000000.com.tw首頁載有各大家電品牌維修站連結內頁說明,係標榜對於國內各大廠牌之電器皆具專業維修能力,然於Y0000!奇○搜尋輸入「維修日○冷氣」關鍵字所連結之網頁,僅刊載「全○家電服務據點」、「H000000日○」冷氣家電產品,並無刊載被處分人公司全名,縱該網頁最末載有「國外平行輸入(本網站與國內授權製造及使用商標無關)」等語,然依其位置、字體之大小就一般消費者之注意能力能否辨別,仍不無疑義,一般大眾尚難由「全○家電服務據點」知悉其為被處分人公司簡稱,甚或其網域名稱www.t00000-H000000.com與日○原廠之網域名稱www.t00000-H000000.com.tw雷同,易使人誤以為系爭網站為廣告所列家電品牌之直屬或相關服務站,然事實上全○家電公司並未與廣告所載之家電廠商有授權或代理關係,是系爭廣告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,洵堪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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